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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长春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该修改决定。草案稿对照上位法相关规定,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相应修正,确保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典有效衔接。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中山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该规定立足全市“工改”实践,固化成熟制度成果,明确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多元改造模式及连片改造重点方向。
会议听取并审议全市检察机关犯罪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工作举措,要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类案综合治理,健全多部门协同共治机制,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会议表决任命王福友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军、王超刚,秘书长余振孝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叶红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虹,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曾应生列席会议。
编辑 阮晨雪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林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