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绿水青山,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栏目:推荐 来源:南朗街道农业林业服务中心 发布: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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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绿水青山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市即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5日)。近期天气趋于干燥,林下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增多,登山踏青、农事生产、祭扫等野外活动频繁,森林火险等级逐步走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森林是我市宝贵的生态资源,守护森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一位市民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特别防护期内,在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未经批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做到森林防火 “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准在林区吸烟、丢弃烟头;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生火取暖;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不准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不准烧荒、烧田埂草、烧枯枝落叶;不准在林区用火把照明;不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向外丢弃火种;不准违规炼山。

倡导文明绿色新风。缅怀先人,重在心诚,不在烟火。请优先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网络追思等无烟方式寄托哀思,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用火陋习。进山游玩、户外作业时,自觉不携带火种,主动配合火种收缴等检查工作,听从值守人员劝导。看好家中老人、小孩,加强对痴呆、精神障碍人员的管护,严防野外玩火引发山火。

争当森林防灭火监督员。如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请及时劝阻;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准确说明火情地点、火势大小。切记不要盲目上山扑火,优先保障自身安全。对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绿水青山,你我共护;森林防火,警钟长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互相提醒、广泛宣传,带动家人、亲友共同遵守防火规定,自觉抵制野外违规用火,共同筑牢森林防灭火坚固防线,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祝广大市民平安顺遂,阖家安康!

 

中山市南朗街道农业林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8日   


编辑 张倩   二审 赖有生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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