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查获8宗!大涌交管国庆假期严查酒醉驾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林仲源 发布: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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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大涌镇交管部门紧盯夜间高发时段与重点路段,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筑牢假期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据统计7天假期整治行动中,大涌交管大队共查获酒醉驾案件8宗,其中2宗醉驾案件,一名男子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逆行肇事,因严重醉驾、准驾不符,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月1日凌晨4时许,大涌镇兴涌东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刘某酒后心存侥幸,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途经该路口变道时与正常直行的白色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侧翻、小客车车身受损,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刘某现场呼气酒精含量达22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群众发现刘某身上带有酒气,随即报警求助。民警抵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勘查与酒精检测,刘某现场呼气酒精含量达221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后续抽血司法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11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同时,民警核查确认,刘某仅持有C1驾驶证,无电动三轮车驾驶资质,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目前,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并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假期整治期间,交管部门始终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常态化在辖区主次干道设卡排查。10月7日晚间,执勤民警在岐涌路查获驾驶人周某醉驾一案,周某酒后自认为状态清醒,独自驾车返程,呼气酒精含量达1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本次国庆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全镇累计查处6宗酒驾、2宗醉驾,有效震慑了涉酒交通违法,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针对本次查处的典型案例,交管部门重点破除群众认知误区:多数市民误以为仅驾驶汽车、摩托车才算酒驾醉驾,事实上归入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三轮车,以及各项指标超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醉酒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同样涉嫌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交管部门表示,后续将常态化开展酒醉驾整治工作,全天候、无间断严查涉酒交通违法,同时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纠正群众错误认知。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坚决摒弃侥幸心理,严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底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 张倩  二审 赖有生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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