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每人每月10元!南朗街道这个“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记者 何淼 发布: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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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23-2027年度)》(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各界收集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参保人参保条件、缴费要求、缴费方式等方面的具体事项。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据悉,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28日,在公示期内,公众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反馈的方式向南朗卫健分局医保组提交。
 
缴费标准每人每月10元

征求意见稿要求,参保人必须符合两项条件,一是南朗街道户籍人员;从外地迁入的需要入户南朗户籍10年(含)以上(自迁入之日起至办理参保登记之日止,家庭户中有一名成员达到即可);二是参保时,要参加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在缴费要求方面,符合参保条件的各村(社区)居民自愿参保的,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缴费,按照一个参保周期一次性缴纳

值得注意的,属于南朗街道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和散居孤儿及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专项经费列支。

两个报销年度最高可支付15万元

在医疗费报销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报销年度划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要求,在确保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年度与当前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一性的前提下,将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4年1月1月至2024年12月31日分别作为一个报销年度;2025-2027年度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视为同一报销年度。

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方面,符合条件的的参保人,在同一个报销年度内住院治疗和门诊特定病种(含一类、二类)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4年1月1月至2024年12月31日两个报销年度,每一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同时两个报销年度合计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首次报销须累计超过5000元

针对首次报销,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同一年度报销周期内,住院治疗和门诊特定病种(含一类、二类)个人支付医疗费用(含自费和自付),累计超过(含)5000元才可以申请享受南朗街道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在报销比例方面,按医疗机构的不同,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部分的报销比例各有不同。具体如下表: 

其中,个人自费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外,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个人自付指在医保费用中按政策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起付标准部分、超过起付标准按规定由参保人个人负担部分和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等。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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