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冠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开打”!最新解答→
栏目:推荐 来源:健康中山 发布: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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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中山于2022年12月21日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为了集中力量给老人提供最好的保护,中山优先向60岁以上并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满6个月的人群提供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随后逐步开展其他高风险人群的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详情请市民关注市或镇街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各镇街接种点及联系方式

详见下表,如有变更,请以镇街发布的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大图)

接种方案

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有关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接种要求

我国新冠疫情报告数据显示: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病死率较无基础性疾病患者增加5-10倍。因而,建议有基础病患者经评估可以接种时,尽快按程序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一)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是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的,不能接种。

(二)对于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基础疾病,这些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这些慢性病控制得好,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在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比如说肿瘤患者正处在化疗/放疗期间,或者高血压患者处于高血压危象当中,一些冠心病患者在心梗发作期,还有一些神经性疾病患者处于疾病的进展期,还有癫痫处于急性发作期,这类患者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暂缓接种不是以后都不能接种,待病情稳定后也可以接种。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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