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手机买了不到半年损坏 官方拒绝售后保修?
栏目:推荐 来源: 记者 李江涛 发布:2025-03-08

近日,街坊王女士向我们反映,自己花了近6000元网购了一部折叠屏手机,没想到用了不到半年手机屏幕就坏了。她想着自己的手机仍处于保修期内,可以申请免费售后服务,没想到这个要求却遭到对方拒绝。究竟怎么回事呢?

王女士这部手机使用不到半年,折叠屏的内屏,除了右侧屏幕右上角的一小块区域能够正常显示,其余区域均是黑屏。

报料人王女士:“在2月28号的时候,就送到了线下官方售后门店进行维修,他们跟我说需要检测是否人为损坏,如果是人为损坏的话,就不进行正常的售后服务,如果是非人为损坏的话,就可以帮我免费置换和维修。”

很快,手机售后服务中心出具了一份服务报告,上面写着“检测机器外观不符合保修处理”,售后服务中心不提供售后保修服务。

记者跟随王女士来到了该手机品牌在中山的售后服务中心。

售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手机屏幕是带着外框,这边是存在变形的,现在外观变形没办法在我们保修范围内。”

记者:“‘变形’就是人为的吗?”

售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常使用机器,如果没有挤压或者异物磕碰的情况下,正常是不会变形的。”

记者:“跟‘黑屏’有什么关系呢?”

售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换的情况下是一个整体连在一起的,它的变形程度已经超过了保修的范围程度。”

报料人王女士:“我非常不认可这售后的单据,因为里面并没有写明,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手机的零件损坏,我现在就是要求,官方以国家的三包政策,对我手机在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并且按照国家的三包政策延长保修期一年。”

为此,记者咨询了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与法律事务室负责人马鉴赏:“这台手机按照购买时间计算的话,仍然是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了出现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的损坏情形,如果属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故障,销售者就应该根据规定来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马鉴赏表示,这个个案最大的争议在于,商家根据“手机边框有变形”来认定消费者存在人为使用、维护、保养不当,从而拒绝保修。但对方出具的报告并非由手机产品质量专门检验机构作出的检验鉴定,不能作为产品质量责任判定依据。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与法律事务室负责人马鉴赏:“本个案属于双方对事实存在争议的消费纠纷,比较公平的处理方式是,由合格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双方根据鉴定结果,由过错或者责任方依据‘手机三包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考虑到这种鉴定存在着一定成本和时间,双方也可考虑选择,以相互作出适当让步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编辑 付翊苗  二审 苏文颖  三审 李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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