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创新推出审批业务为群众解难题。
“感谢政府为我们争取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机会,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近日,坦洲镇的梁先生在完成工程验收审批所有手续,如愿取得了自建房的房产证后,高兴地说。
2020年,梁先生在自家的宅基地建起了3层小楼房。满心欢喜的他,没想到在2021年工程临近竣工时,才发现房子由于没有录入开工信息,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更不用说拿到房产证了。
“之前说建500平以下的房子(小型工程)不用办理施工许可,也没有说要录入开工信息,可是现在房子都竣工了还怎么录开工信息啊?”心急如焚的他,赶紧向坦洲镇住建部门反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今年初,在坦洲镇还有很多人跟梁先生一样,因没有录入开工信息而无法办理房产证,为此他们纷纷到相关部门投诉、上访。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接到投诉后,坦洲镇第一时间组织城建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理顺了事件经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下称小型工程)不需要再办理施工许可证;为完善小型工程信息管理体系,自2021年1月1日起,小型工程在开工前需要办理开工信息录入。而在2019年9月1日-2021年1月1日这段时间里开始施工的小型工程,由于既没有施工许可也没有录入开工信息,竣工时无法取得《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从而无法申办房产证。
为填补政策“空白期”造成的漏洞,攻克该项痛点堵点,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坦洲镇领导班子主动扛起责任,多次与中山市住建局反映情况、协调沟通。通过努力争取,中山市住建局于2021年3月25日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细化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指南的通知》,依据该通知精神,坦洲镇迅速研究并制定《坦洲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细则》,明确小型工程在不同情况下申办竣工验收备案的步骤、资料,填补了政策空白期的手续漏洞,为受到影响的小型工程验收审批业务提供了政策指引及操作规程。
根据坦洲政府的指引,梁先生按照《细则》中的材料清单准备好资料后顺利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如愿取得了房产证。
部分已办理的小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截至目前,坦洲镇城建部门已办理受政策空白期影响的小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4宗,现有相关信访投诉案件全部解决,并且不再新增。同时,城建部门联合村(居)派发了小型工程办事流程宣传手册、宣传海报200余份,加强政策宣传。
◆文/图 蔡伟强 关苑
◆编辑:陈吉春
◆二审:方嘉雯
◆三审:陈伟波
◆终审:赖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