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简称“中山未保”)标志(LOGO)、IP形象(名字及设计图案)。
活动名称:
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及IP形象设计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1日-21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东端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作品要求:
(一)设计主题 直观反映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点(如服务性、效率性、关爱性;“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突出“未成年人保护”、“儿童友好”理念,体现中山人文历史、自然风俗等特色元素。 (二)作品适用性 标识(LOGO)及IP形象设计须具备广泛适用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可应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适合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部门、机构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时应用与传播。 (三)作品格式 1. 标识(LOGO),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提供矢量或JPG一种格式,分辨率800*600dpi以上,附以设计比例图(标注宽、高)。在报名表中对作品设计理念进行描述(300字以内)。 2. IP形象设计,提供矢量或JPG格式,版幅统一为A4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在报名表中对作品设计理念、IP形象名称等内容进行描述(300字以内)。 |
报名方式:
参赛团体或个人将其投稿作品文件及报名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名字】在10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3242702154@qq.com。邮箱自动回复邮件,视作投稿成功。 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18022100072。 |
奖励设置:
以标识(LOGO)和IP设计两种作品形式分别评选出前三名。标识(LOGO):(每个奖项仅一名参赛选手或参赛团队) IP设计:(每个奖项仅一名参赛选手或参赛团队) |
其他说明:
1. 知识产权及相关说明 2. 结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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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标识(LOGO)及
IP形象设计
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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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三审 赖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