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乡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到白石村某企业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制度,安排了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消防监督员发现,该企业安排了两名未取得相应等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存在现场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针对以上情况,消防监督员对该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该企业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消防控制室是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场所,被形象地称为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
当发生火灾和其它紧急情况时,消防控制室是紧急信息的汇集、显示和处理中心,可用来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发展过程,迅速启动相关消防设施,正确地引导被困人员疏散。

24小时值守的消防控制室不是摆设!工厂企业人员密集,环境复杂、安全隐患大,一旦发生险情,若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不熟悉就无法第一时间发现灾情,从而失去最佳的处置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控制室值班责任重大
阿消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
务必要加强日常防火管控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始终牢记生命第一
安全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