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跨境离婚案四年拉锯终和解,司法温情化解财产分割困局
栏目:推荐 来源: 记者 付陈陈 通讯员 吴娟欢 发布:2025-07-03

近日,一宗历时四年、横跨粤澳两地的复杂离婚纠纷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翠亨新区人民法庭圆满审结。澳门籍夫妇张先生与林女士的这场婚姻财产博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成为跨境矛盾化解的温情司法样本。

这起案件始于夫妻双方持续不断的矛盾冲突。林女士首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张先生仍试图挽回婚姻,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年后,林女士再次起诉,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张先生的财务状况成为审理焦点。然而,在第一次庭审尚未裁决时,林女士突然撤诉。数月后,张先生主动起诉,要求分割林女士位于中山南朗的房屋、车位,并索要68万元对价款。林女士则坚称不同意离婚,同时指控张先生转移资产,其中张先生数年前转给弟弟的90万元款项,成为双方争议的核心矛盾点。

庭审现场,双方对峙激烈,林女士不同意离婚的态度被法官视为拖延战术。在庭后 “背靠背” 调解中,案件迎来关键转折。法官向林女士询问为何选择在内地起诉,林女士坦言,历经四年分居,她怀疑张先生已转移财产,在澳门起诉风险高、成本大,因此将分割财产的希望寄托于内地法院,希望用张先生隐匿的澳门财产抵扣中山房产的对价支付款。她含泪表示,只想保住中山房产作为养老之所,这一诉求触动了调解方向。

法官随后与张先生深入沟通,结合案件细节剖析利弊,指出其未追回的90万元转账不合常理,且与主张的房产对价款存在关联。最终,法官提出“互谅互让”方案:张先生放弃中山房产对价款主张,林女士不再追究其澳门财产。经过慎重考虑,张先生接受调解方案,双方达成和解。

该案承办法官王珊以“法律为盾、温情为桥”的调解策略,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司法温度,让这对澳门夫妇在婚姻终结时,通过理性协商实现财产分割的双赢。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涉澳婚姻纠纷处理的司法复杂性,更展现了跨境矛盾化解中对人性的关怀与尊重。


编辑  付陈陈  二审  张房耿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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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3825人浏览   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