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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对中山市一物管公司开出9000元的罚单,其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消防违法行为。
▲无人员值班消防控制室。沙溪消防供图
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在持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时发现,位于沙溪镇宝珠东路某花园小区的消防控制室竟然无人员值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该场所9000元处罚。
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也是单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发生火灾后,消防控制室还是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
编辑 卢兴江 二审 黄启艳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