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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一间物业管理公司开出4400元的罚单,缘由是物管公司管理的场所消防控制室仅有一人持证上岗,且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主机等设备,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被处罚消防控制室现场。(摄影:沙溪消防)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设有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有关法规规定,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沙溪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当消防人员对沙溪南路61号某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持证值班,且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主机等设备,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场所物业管理开出了4400元的罚单。
编辑 卢兴江 二审 陈慧 三审 查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