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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溪消防救援大队例行检查时,发现位于沙溪镇板尾园溪叠路一家具厂涉嫌非法储存涂料用稀释剂(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数量总共约860公斤,储存量超过1昼夜的使用量,且存放地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铁桶里装的是沙溪消防发现的易燃易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该家具厂主管王某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易燃易爆品属于危险品,常见的易燃易爆有汽油、煤气、天那水等。这类物品危险性很高,一旦出现问题,极易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专用仓库,使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应急、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辖区社会单位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图: 记者卢兴江 通讯员王雁飞
◆编辑:卢兴江
◆二审: 张房耿
◆三审: 苏小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