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推动建立涉企、商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陈娟 发布:2022-12-31

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民营企业有活力,经济发展才有源源不竭的动力。12月31日,记者从中山市司法局获悉,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局近日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工商业联合会,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涉企、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目的在于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法治服务需求,建立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便捷高效的涉企涉商多元解纷服务平台,引导商事主体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

《实施方案》聚焦营商环境法治领域存在的政策落实、制度瓶颈、解纷机制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需要,通过推动市级层面制度建设、严格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优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宣传解读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涉企、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办公室、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市工商联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全市“综合性”“一站式”商事纠纷解决平台的建设。

此外,为充分发挥中山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多元化便利化化解民商事纠纷的平台作用,市司法局还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商事调解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旨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确保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及商事调解案件(含涉外、涉港澳商事案件)快速处理、快立快审。《工作机制》还明确了商事调解案件诉调对接工作保障,“快速处理、快立快审”的适用案件范围、案件移送处理程序等工作要求,将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 黄靖怡  二审 陈慧  三审 查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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