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行动”,严查货车超限等重点交通违法。其中,民众街道查获3辆严重超限泥头车,当事司机兰某、韦某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唐某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当天晚上20时至23时,根据总体部署,民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联合民众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在民众街道南中高速出入口路段设点查车。21时33分,执勤人员在南中高速出入口附近的众安大道发现3辆组队出行的重型货车疑似存在超载违法行为,当即指令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询问得知当事司机兰某、韦某、唐某当时驾驶泥头车装载泥土由沿江村一处工地前往众安大道某工地,并分别承认了超载的违法事实。
经核查、称重,兰某驾驶的粤T7****号牌泥头车限重31吨,实重41.02吨,超限10.02吨,载率达32.9%;韦某驾驶的粤T8****号牌泥头车限重为31吨,实重41.83吨,超限10.83吨,超载率达34.9%;唐某驾驶的粤T5****号牌泥头车限重31吨,实重47.84吨,超限16.84吨,超限率达54.32%。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兰某、韦某因“载物超过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0元,记3分。唐某因“超载载物超过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交警部门提醒,当前全市正在持续开展“百日行动”,严查货车超限、涉酒驾车、疲劳驾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不酒驾醉驾、不飙车炸街、不超员超载。
编辑 何淼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