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环卫、养犬、控烟……《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孔凡琪 发布:2024-06-24

记者6月24日从市司法局获悉,为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推进健康中山建设,经市卫生健康局起草、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形成并发布了《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动员全民参与,以改善社会卫生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危害健康因素,增强城乡居民体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为目的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包括环境卫生治理和卫生健康创建、厕所建设管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吸烟控制、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各方责任。比如,市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运动。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产品市场卫生治理、饲养动物规定、流浪动物管理、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公共厕所管理、戒烟门诊等相关事宜,强化了各方责任和管理要求。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市司法局现将该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于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市民可在平台的“立法意见征集—法规规章草案”栏目查阅,并可于2024年7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上填报

  通过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立法意见征集—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在线填写意见网址:

http://zssfgfxwj.zs.gov.cn:9145/#/yjzjindex

  二、邮寄

  书面意见请寄至: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立法科,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意见”字样。邮编:528403

  三、咨询电话

  0760-88321007

  四、有关网址

  法规规章草案查阅网址:http://zssfgfxwj.zs.gov.cn:9145/#/yjzjcontent?guid=7db42ce7-6ebc-4cdb-b72d-a5cd968701ab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隋胜伟  三审 程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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