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企业员工主动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现公布我市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4月9日,迪爱生合成树脂(中山)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管理人员在对公司扩建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配电箱使用不规范、违规高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行为。为预防此类违规行为再发生,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约谈承包商责任人,对违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责令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公司依据内部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管理人员2000元。
3月19日,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沉铜工序员工在化工仓领取50%硫酸时,发现一桶“50%硫酸”标签为“50%氢氧化钠”,立即报告仓管员和安保人员。接到报告后,采购部、仓库部、安全管理部立即联系并将情况告知硫酸与氢氧化钠的供应商,同时安排对现存化学品进行排查。由于发现及时,未造成化学品错用,避免了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依据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3月24日,广东兆力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宿舍楼梯间内,食堂临时堆放的纸皮被烟头点燃,随后引发火灾,且火情有蔓延趋势。途经员工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立即用灭火器把火灭掉,并打电话给公司应急组领导。该员工成功处置一起火灾险情,公司依据内部制定的安全奖励制度,奖励其1500元并通报表扬。
3月25日,中山市乐美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内,一名员工在刚上班时发现电箱开关出现冒烟现象,立即拉下车间总开关,并向班组负责人报告了相关情况,同时和其他工友一起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班组负责人立即将该隐患上报至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迅速组织安保人员到现场协助灭火,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企业按照内部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参与灭火的5名员工分别奖励200元,同时对相关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对积极参与隐患处理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绩效加分。
4月3日,中山市锦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员工发现动火作业现场物品清理不规范,随即在公司微信群报告了此情况,安全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核实并消除隐患。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200元,并对其进行通报表扬。
4月25日,中山市古镇镇七坊加油站员工在进行加油操作时,发现加油枪油管拉断阀有渗油迹象,随即停枪并将隐患上报加油站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加油站第一时间对油管拉断阀进行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油站根据内部制定的隐患报告奖励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
来源: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一科
采编:谭玮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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