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排除传播风险,有效阻断传播链,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涉疫场所人员报备。请在以下时间和轨迹有交集的居民群众,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三检”,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等十大症状者,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非必要不外出。按照11月25日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要求,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特殊公务、就医需求、采购必要生活物资除外;停止一切聚集活动。
东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编辑 汪佳 二审 朱晖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