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晚,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83场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森在坦洲前线指挥部主会场回答记者问题。
记者: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药店要严格落实“哨点”监测机制,请问目前我市是如何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的?
吴永森: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药品人员的14天内旅居史和相关症状询问,指引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购药人员及时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购药人员信息逐一核查。此外,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与珠海市局联系,获取居住地为坦洲镇人员曾到珠海药店购药的信息,并将相关信息转坦洲镇跟进核实。
同时,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各镇街分局属地责任,要求持续提高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1月13日—14日,市镇两级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药店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14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周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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