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4日)
中山开展全市全员核酸检测
现在的你
是正在做核酸检测
还是在做核酸检测的路上呢?
1月14日早上,市民在东区街道紫马岭公园南门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记者 缪晓剑 摄
非常时期
除了疫情最新情况
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
工资计发、劳动权益问题
莫着急!
防疫配合要积极
工资权益没问题
你关心的问题都有答案!
劳动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接种疫苗,属于响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而参加的社会活动,故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外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者接种疫苗期间的工资。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对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根据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号),我市坦洲镇自1月13日14时起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截至19时,累计甄别密接433人,已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他镇街于1月14日上午8时至晚上8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劳动者若坚持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拒绝其上班,劳动者停工期间视为其个人原因导致,可作事假处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期间工资。
当前,疫情复杂多变
一场与时间赛跑的
全员核酸检测大战在中山打响
让我们共同积极配合
筑牢防疫屏障
中山速度的背后
离不开全民战疫中的每一个“你”
提醒各位小伙伴
要注意做好日常防护
勤洗手、戴好口罩哦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图+/记者 缪晓剑
◆编辑: 陈彦
◆二审: 朱晖
◆三审: 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人社、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