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不做电信诈骗“工具人”,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两男子因帮电信诈骗分子“打下手”被判刑,自以为“举手之劳”,却带来了“牢狱之灾”。
2022年1月11日至2月13日期间,被告人江某、李某甲利欲熏心,明知上家“蚂蚁”(另案处理)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结伙在古镇镇某出租屋等地,利用手机、电话卡、声卡线、无线数据终端等架设手机联网设备并负责运行维护,给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提供通信传输通道,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通过江某、李某甲架设运行并维护的手机联网设备,诈骗分子于今年1月11日骗取被害人庞某409343.34元,于2月11日骗取被害人刘某92000元,于2月13日骗取被害人李某乙11982.8元。
2月16日,公安人员在古镇镇海洲村某出租屋内将江某抓获,并在现场缴获手机6部、无线数据终端2部、声卡线3条;同日下午,又在古镇镇牛步头路中段近海洲市场河边将李某甲抓获,随后在其租住的房内查获手机9部、电话卡24张、无线数据终端2部、声卡线8条。破案后,涉案赃款未缴回。
“我知道‘蚂蚁’让我们这么做是用于他电信诈骗的。因为我去年和别人干过这个被中山石岐公安抓获,我知道这是不合法的。”江某供述,2021年12月,蝙蝠APP上昵称为“蚂蚁”的人找到他,让他准备手机、电话卡,听从其安排工作。得知一天准备一部手机可以有300元至500元的报酬,江某便同意了。后来江某告诉李某甲此事,两人打算合伙。随即,“蚂蚁”给他们邮寄了电话卡、手机等物件,由江某负责接收快递,李某甲负责接通手机和电话卡并维护。按照“蚂蚁”的指示,两人将电话卡插入手机并将声卡线接入、连接Wi-Fi,并在手机中下载远程操控的软件,“蚂蚁”就可以远程操控手机了。
据李某甲供述,去年8月份,江某便带着他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后两人被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分局拘留。今年1月,江某叫他再度“出山”,准备继续搞电信诈骗赚钱。“1月中旬,我第一次‘开工’,当时连接了2部手机。后来我又陆续‘开工’3次,每次都是江某安排的,他让我在蝙蝠软件上联系‘蚂蚁’询问具体情况。”李某甲说,自己“开工”4次共收到2000元,平时生活花费以及春节回家江某给过他钱,所以他共获利约5000元。
今年11月,市中级法院审结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李某甲无视国家法律,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两被告人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最终,江某、李某甲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缴获的手机15部、无线数据终端2部、声卡线11条予以没收,由扣押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江某、李某甲被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说法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分工日益精细化,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的黑灰产业,此类黑灰产业又反向作用,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的重要推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必须依法惩处其上下游关联犯罪,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铲除其赖以滋生的土壤,实现打击治理同步推进。本案中,两名被告人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被判刑,体现了人民法院全面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的立场。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张房耿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