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补贴金额按车辆类型、提前淘汰时间不同,两类补贴叠加后,最高能拿到14万元。

1.国三中重型货车是指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的汽油和柴油中重型货车或者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中重型燃气货车;
2.国四中重型货车(不含深圳市)是指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汽油和柴油中重型货车以及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中重型燃气货车;
3.非营运货车是指2025年7月1日起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车;
4.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完成拆解报废或者出口,且拆解报废或出口时距离强制报废年限1年及以上。
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应分别与淘汰车辆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一致,且购置地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能源中重型货车购置时间及购置地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及销售单位地址为准。
仅新购置新能源车的本政策不单独给予更新补贴。
淘汰补贴标准

注:“重型”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中型”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
更新补贴标准

注:“重型”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中型”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
1.已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的强制报废情形的,或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足1年的;
2.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灭失的;
3.非法车辆、无法确定所有权的车辆;
4.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
本补贴政策实施资金总额控制,优先保障国三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采取“先到先得”的激励政策,若地市用完补贴资金总额度,则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一)申领拆解报废淘汰补贴的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2.《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3.承诺书。
(二)申领出口淘汰补贴的
1.《出口许可证》;
2.《出口货物报关单》;
3.《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二手车出口);
4.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1)。
(三)申领淘汰更新补贴的
申领淘汰更新补贴的还应补充如下申领材料:
1.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
2.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证中车辆所有人信息应与报废车辆一致。
申领人登录“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的“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机动车注册地登记地选择补贴申领地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补贴资金申请所需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以企业名义申请的,企业应授权代理人办理。淘汰更新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2027年4月1日起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1.淘汰更新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补贴政策实施资金总额控制,优先保障国三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采取“先到先得”的激励政策,若地市用完补贴资金总额度,则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2.曾经过户的车辆必须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转移登记信息;
3.为提高审核效率,上传照片及扫描件尽量清晰完整;
4.车辆未申领过《道路运输证》或者《道路运输证》已于2025年7月1日前过期,建议车辆报废前向有关部门确认;
5.注意几个时间节点:
登记时间是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登记时间为准
报废时间是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盖章时间为准
出口时间是以《出口货物报关单》离境和出口时间为准
新车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
6.报废或出口时间距离强制报废时间必须大于365天;
7.车辆状态不属于强制报废状态。
8.车辆报废必须在合资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我市符合资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共有三家:
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中山市中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中山市环联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其他地市合资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可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查询;
9.更新补贴必须首先满足淘汰补贴条件,新购置车辆必须为新能源(纯电动或者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且购置地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购置地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单位地址为准。
10.申请更新补贴和申请淘汰补贴的必须为同一主体。
11.车辆在2025年7月1日后的“转让登记”没有禁止性要求,只要符合本补贴政策补贴范围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均可申请提前淘汰补贴。
详情咨询:0760-88873225、888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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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诺书(样本)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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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