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1-11-17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和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2021年,阜沙镇党委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活动,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优化活动方案,增强支撑力。

2021年,阜沙镇党委决定每年投入200万元资金,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活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活动项目方案总结了往年实施的“党支部+”引领基层治理活动经验,对方案细则进行优化调整。一是活动项目申报单位不限制以支部为单位申报,可以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申报,这一优化举措更加适应农村(社区)发展需要,进一步统筹全村(社区)资源,凝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二是实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清单制,将工作成效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清单考核,切实发挥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把党员群众带起来参与活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完善补助规则,激发竞争力。

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活动申报范围涵盖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人才振兴、美丽乡村、文化惠民等领域,活动要求所报送的项目必须具备科学性、实效性、可行性,必须围绕阜沙镇委、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和各部门、村(社区)的重点任务。在项目立项的设计上,创新性提出“项目竞选”规则。同一类别的项目由项目评审小组定期对同类别项目进行研究讨论,竞选出优秀项目开展实施,落选项目不进行补助。这一创新举措有效提高村居工作的积极性,防止出现“应付式”申报,“凑数式”申报,确保申报项目质量,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注重公平效率,提升服务力。项目评审小组和验收小组,对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评审小组定期组织评审工作会议,分析评审项目的可行性,提出有效建议。在评审的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所申报的项目不得在镇级其他配套资金中进行多部门申报,严格控制风险,确定评审质量。验收小组对照项目评审明细内容,采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社会评价等方式,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和宣传推介效果,遵循公正和客观原则,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评价,进一步充分调动各村(社区)活动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活动实施以来,各村(社区)党组织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共收集94个项目,其中有20个项目参加同类竞选,各村(社区)比学赶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营造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山日报社云媒体中心
◆编辑:高倩荷
◆二审:孙俊军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阜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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