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中山这个专家库完成首批入库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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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见证下,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向6名专家颁发了专业聘书,全省首个地级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评审专家库完成了首批专家入库。他们将为中山生态环境赔偿简易程序的启动提供专业支持。

据了解,9月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成立全省首个地市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评审专家库,共吸引了省内42名专家入库。专家们主要为启动生态环境赔偿简易程序的案件,出具简易鉴定评估意见。

7月,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污染环境类小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鉴定评估和赔偿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简易鉴定评估与磋商工作程序(试行)》发布。其中规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后,市局或各镇街调查部门经调查发现案例符合简易程序规定情形,在与赔偿义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立即启动简易鉴定评估程序,并共同委托鉴定评估机构或鉴定评估专家,出具简易鉴定评估意见。简易鉴定评估意见应不少于3名家专共同出具。

“对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如评估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数额低于50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将启用简易程序。”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二科科长庄伟光表示,简易程序的启用缩短了办案时间,便捷了办案程序,达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效率与效果的双赢。

如何助力这项创新工作经受住各方考验,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小强表示,将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廉政教育,“通过释法说理向专家库成员阐明,在出具评估意见时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存在哪些廉政风险等。对于专家出具的简易鉴定评估意见也会进行审查,发现存在廉政风险,权钱交易或寻租空间时,会通过案件审查或线索移送,向有关机关提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推动专家库进入与退出机制的建立,保证专家库的公正性与客观性。”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我市司法机关,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能力,成立本地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继续完善专家库的建设,“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娟表示。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图+1/记者 文波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朱晖
◆三审: 苏小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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