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中山一手现房可实现带押网签、带押过户
栏目:自然资源 来源:中山+ 记者 李红 通讯员 卢岚 周群 发布: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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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15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创新开展“一手现房带押过户”的通告》、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一手房带押网签”的通告》先后发布,明确全市经交易双方、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已办理首次登记和抵押的一手现房可实现带押网签和带押过户。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截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海洋局)政务网截图。

根据通告,全市范围内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一手现房,经商品房交易双方、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可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申请办理“带押过户”。

其中,《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一手房带押网签”的通告》明确规定,办理“一手房带押网签”业务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公示商品房抵押情况,主动告知购房人商品房抵押情况,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而办理“一手现房带押过户”业务,则实行“三方申请”,即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抵押权人三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有)+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三方申请”可让购房人知晓该不动产已设定抵押权,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另外,针对原抵押权人在《民法典》颁布前设置抵押权时设置“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约定”限制的,“三方申请“可明确抵押权人后续同意“带押过户”的真实意思表达。

同时,“一手现房带押过户”采取“二押”方式,即先设定新抵押权后注销原抵押权,可有效避免先注销原抵押权后设定新抵押权出现的“权利真空”,有效防范风险,充分保障抵押权人和购房人的权益。

“中山创新开展‘一手现房带押过户’,可降低已抵押一手房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免除企业集资解除抵押的环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表示,“一手现房带押过户”还可实现多种业务一次申请、同步审核、一次办结,省去注销原抵押的审批时间和环节,将提升交易效率,进一步激发我市房地产交易活力,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据悉,我市于2021年起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经过两年运转升级,工作模式逐渐成熟,市内各银行对“带押过户”政策认可度高、推动意愿强,为“一手现房带押过户”这一新政策推出施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赋予了“带押过户”合法性。

“一手房带押网签”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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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发企业、买受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由开发企业向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提交经买受人签名确认的不动产抵押查询结果和由抵押权人盖章的《同意办理“带押网签”函》;

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开放已有抵押权人同意“带押网签”一手现房的网签备案限制状态;

开发企业在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按要求填写提交《商品房销售金额确认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签备案。

网签备案归档。开发企业将经由买受人签名确认的不动产抵押查询结果和《同意办理“带押网签”函》扫描,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归档材料上传至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

扫码查看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一手房带押网签”的通告》。

“一手现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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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一手现房带押网签”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原抵押权人三方在原抵押权存续的情形下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提交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三方签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发生转移的材料等。

购房人、新抵押权人双方在原抵押权存续的情形下共同申请办理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有),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双方签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等。

原抵押权人在原抵押权消灭后,原抵押权人申请办理注销原抵押权登记,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

扫码查看《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创新开展“一手现房带押过户”的通告》。

编辑 赖彤瑶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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