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并正式实施《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下称《办法》)》。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了七大类项目的资助标准,包括标准化活动组织单位资助标准、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资助标准、标准化科研及体系建设项目资助标准、标准化奖项项目资助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资助标准、标准化平台和宣贯项目资助标准以及对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的配套资助标准。其中,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这也是《办法》中的最高资助标准。
《办法》明确,技术标准研制项目的资助标准分为7个小类别,其中,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资助;协助制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多家单位协助制定的,资助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每主导制定一项广东省地方标准,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不超过4万元的资助,仅资助中山市内排名第一的单位。每承担组织制定一项市级地方标准,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办法》指出,上述所称的“制定”,包括新标准制定和旧标准修订。《办法》补充内容明确,标准起草单位排序在第2—5位、第6—10位、第11位以后的,分别按该项目协助制定资助标准的100%、50%、30%给予资助。
《办法》明确了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资助标准,每获得一项企业标准“领跑者”,且该标准首次认定为“领跑者”的单位,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对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的单位,且该方案评选的“领跑者”榜单至少有1家中山市企业上榜的,每个评估方案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同一评估机构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办法》旨在推进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促进我市技术进步,促使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期为三年。
编辑 谭华健 二审 朱晖 三审 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