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中山市科技局获悉,2022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正式开启,企业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6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为促进中山市企业创新发展,发掘和扶持一批成长性、创新性、表现突出的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去年,20家企业评定为2021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图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条件如下:
在中山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三个会计年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并符合相关条件。
其中,成长性指标需满足:
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等条件。
创新能力指标需满足:
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其中,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等不少于1件;
或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不少于3件;
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少于10件;2019-2021年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营业收入总和)不低于5%,或者2019-2021年企业平均研发投入额在5000万元以上等条件。
评选程序分为企业申请、网上审核、提交纸质材料、科室审核、现场答辩、公示和公布等环节。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有效期为2年,2021年已认定为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的企业不需要参加此次申报。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谭华健
◆图:中山日报资料图
◆编辑:王欣琳
◆二审:陈彦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