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为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资金监管力度,8月13日下午,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山农商银行在中山农商银行总部举行司法救助金委托监管协议签订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兆英,中山农商银行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梁仕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订仪式。
何兆英指出,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不断加大对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对象的救助力度,积极帮助涉案当事人走出生活困境,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彰显检察人文温度。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8万余元;其中,涉及未成年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12人。为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金效能,市检察院决定委托中山农商银行作为第三方监管主体,采用“检察+金融”服务模式,以智慧科技手段实现司法救助金定额分期发放,促进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和使用。
梁仕均表示,中山农商银行作为中山市司法救助资金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将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及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支付指令要求,运用科技手段将司法救助金定期、定额发放到被救助对象的账户,促进司法救助资金使用透明化、阳光化。
据悉,接下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与中山农商银行将进一步加强沟通、深化合作,积极推动双方业务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配套金融服务,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隋胜伟
◆图+1/记者 余兆宇
◆编辑:蓝运良
◆二审:朱晖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