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这些人个人所得税有补贴,月底截止申领,速看!
栏目:推荐 来源: 发布: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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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记者从中山市人社局获悉,2020年度中山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开始,符合条件的市民必须在8月31日前申请办理。

哪些人可以申领补贴?

据介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领对象为在中山市工作的境外紧缺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申请时间为今年7月15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可在次年接受申请的时间内补办。再次逾期不申请的,不再受理。

申请条件有哪些? 

根据申请条件要求,在中山市工作的境外紧缺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首先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归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申请财政补贴的纳税年度在中山市工作,且在中山市依法纳税;

还要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其中,境外紧缺人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B类)人才;

 ●符合现行的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范围的人才; 

●中山市第七、八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境外高端人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 

●中山市第一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港澳台人士参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标准执行。 

除了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申请人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有:

 ●申请人申报时没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记录,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中山)平台没有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不诚信行为记录和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的;

 ●申请人在申请财政补贴前三年内,没有刑事处罚记录; 

●扣缴义务人存在以上行为或记录的,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以上行为或记录不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也不担任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据介绍,境外高端人才的申请由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受理;境外紧缺人才的申请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具体申领流程可查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w9f64suLTDqiXXseB2xAxg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何淼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岳才瑛
◆三审: 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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