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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通知,2021年7月—12月的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基准价维持2021年1月—6月价格不变,仍为3.317元/立方米(含税),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最高上浮20%后销售价格不超过3.98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仍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执行,城燃企业天然气综合购销总差价不得高于核定的配气价格。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要求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将政策执行到位,同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实习生 江涵 记者 黄启艳
◆编辑:蓝运良
◆二审:朱晖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