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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复议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对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回访,确保当事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得到解决。
伍先生在某公司厨房工作时被不知名昆虫咬伤,被诊断为右小腿蜂窝织炎,人社局以伍先生没有提交有关事故发生的有效证明,而且在调查过程中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公司厨房受到昆虫伤害为由,作出了不予认定其工伤决定。
伍先生对该决定不服,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起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后,认定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证据不充分,对人社局的决定依法予以撤销。人社局在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撤销决定书后,对该案件重新作出了予以认定工伤的决定,公司对决定书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后被法院驳回。
为更好地了解伍先生的生活状况,为其后续提供帮助,近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连同人社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伍先生的住处,对其进行回访。回访人员在了解了伍先生的病情情况、后续治疗的情况,针对其不了解工伤待遇支付问题,建议伍先生要尽快向人社局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将会超过提起仲裁的期限,同时请人社局工作人员现场指引伍先生后续事项的处理。经过详细的沟通交谈,伍先生对行政复议解决其工伤认定问题的处理表示认可,并对回访人员表示感谢。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始终牢记“复议为民”的初心,将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在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的同时,严格落实复议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帮助实现群众深层次诉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 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徐向东
◆二审:彭晓剑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