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湾镇出台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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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16日获悉,神湾镇结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要求和该镇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印发了《神湾镇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期进一步健全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作用,助力加快推动神湾镇旅游产业发展。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在神湾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对神湾旅游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企业单位。 

扶持范围包括旅游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新业态旅游项目、乡村旅游项目、民宿项目、旅游品牌建设项目、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在神湾过夜项目、评比特色项目。

对于专项资金的数额问题,《办法》明确了扶持标准,每年安排300万专项扶持资金,针对不同的项目给出了最低1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记者梳理发现,扶持数额最高的当属旅游品牌建设项目。针对旅游景区品牌建设方面,首次被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提升A级的景区,给予差额奖励。首次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提升级别的度假区,给予差额奖补。酒店品牌建设方面,首次被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奖励;提升星级的饭店,给予差额奖励。

此外,《办法》还对资金申请程序、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监督与检查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记者获悉,目前全市只有神湾镇参照市旅游产业扶持办法制定如此给力的扶持政策,市、镇两级资金共同助力全域旅游发展,将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大型文旅项目进驻神湾,促进景点、饭店等旅游设施提档升级,共同建设珠江西岸活力创新、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水新城。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张倩 通讯员朱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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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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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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