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成本,中山市发改局重申转供电环节价费政策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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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以来,国家、广东省多次施行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共计下降了20.09分/千瓦时。每降1分钱,都是政府降低企业成本的实际行动。为了让这一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企业,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走访中了解企业心声,于近日联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致全市转供电主体及一般工商业户的一封信》,向全市转供电主体以及工商业户重申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政策,提醒各转供电主体务必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致全市转供电主体及一般工商业户的一封信》中分别对转供电的概念,转供电主体应如何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公共设施用电、线变损耗如何解决、对违规转供电主体的处罚等内容作了重申。详情可登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梁浩平 
◆编辑:汪佳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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