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师傅砸坏房门,派出所调解员解纠纷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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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装修房子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近日,中山火炬开发区的业主张先生因为房子装修问题与装修师傅发生纠纷,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张先生报警,该案件经火炬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濠头派出所工作室调解后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1月底,张先生将婚房交由包工头陈某进行装修,并支付了装修费15000元。陈某请装修师傅邓某负责装修门窗等设施。3月中旬,张先生去现场查看装修情况时,却发现原本已经安装好了的阳台门和厕所门被装修师傅邓某砸坏了。张先生立即报警。

濠头派出所接警后,将案件转交到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现场两位当事人的情绪都比较激动,相互指责,无法冷静,如果处置不当,可能还会激化矛盾。调解员黎祖均分别单独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原来,包工头陈某没有付给邓某工钱,邓某讨要多次无果,出于愤怒把自己刚装好的门砸坏了。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向包工头支付了装修费,门窗属于自己,邓某破坏门窗的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应当向自己赔偿损失。邓某则认为自己并没有收到工钱,所以已安装的门仍属自己所有,有权以任何方式进行处理。

调解员与邓某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动之以情,厘清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向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劝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反复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最终,装修师傅邓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接受调解员的建议,邓某于7日内把已破坏的门维修好,恢复原状,张先生不再向其主张经济赔偿。邓某也接受调解员的建议,后续通过协商的方式或司法途径向包工头追讨装修费。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蓝运良
◆二审:韦多加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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