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豪车、枪支、刀具……南头镇展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果
栏目:推荐 来源: 发布:2020-09-16

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19个,刑拘119人,逮捕78人,移送起诉72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34.35万元……9月16日下午3时,南头镇扫黑办联合南头公安分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新闻发布会,除通报扫黑除恶的工作进展外,现场还展出了豪车、枪支、现金、手机等一大批涉案物品。

记者现场看到,警方将收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财物,分门别类进行展示,并安排警力值守。除了大量现金外,现场展示的枪械刀具同样吸引了市民的围观。据介绍,这些枪械刀具都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所查扣,具有极大的杀伤力,下一步都将销毁。

案例1:
梁某以恶意投诉方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

2018年1月,南头公安分局收到群众举报,在南头镇有一绰号为“大眼”的男子,专门以恶意投诉违章建筑、环境污染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

专案组调查发现,绰号“大眼”的男子名为梁某元。自2015年以来,梁某元纠集林某凤、梁某根、谭某基、李某昌、吴某怀等5人,在南头镇、黄圃镇等地,向城管、环保等部门恶意投诉个人和企业的违章建筑、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向被投诉对象索要一定数额的钱财,被投诉对象为了避免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而影响工作进度,只能“花钱消灾”,给予梁某元等人钱财,让梁某元等人撤销相关投诉,以便尽快恢复建设或生产。经依法查明立案的敲诈勒索案件达23宗,涉案金额50多万元。

2019年6月20日,市第二人民法院认定梁某元等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梁某元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梁某元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六万元不等罚金。

案例2:
陈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和敲诈勒索案

2020年4月,事主高某到南头分局报案,反映其在南头镇某超级商场的物业管理公司广告灯箱、玻璃大门和办公设备被多名男子故意毁坏。

经缜密侦查,分局发现以陈某、李某为首的涉恶团伙,在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以曾经管理过该商场、熟悉该商场为由,要求高某支付“看场费”,敲诈勒索高某的物业公司,涉案金额达50万元。

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陈某为了能够继续在高某的物业公司获取“看场费”,甚至商场的物业管理权,纠集李某、张某、赵某、郑某等10人,采取恶意滋扰、暴力胁迫的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3:
梁某豪等人涉嫌网络开设赌场

2020年7月,南头公安分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线索,反映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梁某豪、陈某杰和廖某颖等人在坦洲镇海伦印象、锦绣国际花城和中澳春城居民楼等地,通过QQ群招揽赌客、发布押注信息、押注金额,以“号码竞猜”“买大小”“买单双”等投注形式组织网络参赌人员赌博。2020年7月22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下,分局组织60多名警力进行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刑拘16人,现场缴获用于网络开设赌场的电脑9台、手机51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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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南宣
◆图+2,视频+/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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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凤云
◆二审:曾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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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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