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早上,雷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行经中山市南朗镇南岐路一斑马线路段时,因未按规定减速让行,撞上一名沿斑马线横过马路的女子韩某,造成当事女子韩某受伤昏迷。所幸韩某并无大碍、已于当天下午苏醒。
当天早上7时左右,南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南朗镇G228国道通街鞋厂路口发生一宗三轮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当事女子受伤严重,请求出警处置。值班民警当即赶往现场处置,但只看到一辆加装红色雨棚的无号牌三轮车。在勘查现场时,民警看到路面留有几处血迹。经初步了解,得知伤者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现场穿红色短袖T恤、年逾五旬的男子雷某自称是三轮车司机,经查,雷某持C1E驾驶证,所驾三轮车无号牌,电力驱动。勘察完现场后,民警随即前往医院了解伤者韩某的伤势情况,据和韩某一起的两名女子介绍,当天早上,她们三人相约前往附近的某商场买菜,她们两个先行横过马路。当韩某沿斑马线横过马路时,中间车道的一辆小轿车在斑马线前停了车,但最右侧车道的一辆红色三轮车却径直快速驶过,结果撞上了韩某,三轮车的前轮还从倒地的韩某身上碾了过去,导致她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同行女子赶紧拨打120、122电话报案。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办案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视频画面所记录的经过与韩某朋友所述基本相符。从视频中看到,肇事车辆行经斑马线时,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且在事故发生后,肇事男子不是第一时间查看伤者的伤势,打电话报警,而是先将翻倒的车辆扶起,收拾遗留马路上的物品。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部门提醒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处罚款200元,记3分。另外,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将处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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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见习记者 陈家浩 通讯员 刘洪希 林伟乐
◆图/受访者提供
◆编辑:蓝运良
◆编审:魏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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