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补录的考生和家长请注意!2020年8月13日,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中山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工作的通知》(中招办〔2020〕28号), 以下内容需更正和明确 :
内容更正:
2020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补录第二类计划迪茵公学港澳台侨班的补录最低控制分数更正为“总分A或总分B不低于372分”。
再次明确以下内容:
不具备相关学校走读条件的考生慎重选择走读生志愿,选择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的,需先了解清楚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清楚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选择填报,补录投档录取后,原则上不作注销录取处理。
《通知》中所列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仅指学杂费,不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请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家长和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中的收费标准;
中港英文学校招收的学生不参加国内普通高考(港澳台外籍学生可参加全国联考),请广大学生家长谨慎选择填报;
补录第一类计划和第二类计划中,迪茵公学招收的艺术生和港澳台侨班学生,考查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第四类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首先按中考总分A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出档;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按总分A投档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再按中考总分B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出档,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按中考总分B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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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曾嘉慧
◆二审: 彭晓剑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