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中山市于近日向困难群体发放6月价格临时补贴共计597.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今年以来,中山市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961.51万元,惠及17.71万人次。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措施,也是中山市落实中央“六保”精神的有力举措,将缓解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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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针对中山市6月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中山市按月发放阶段性(2020年3月至6月)价格临时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在中山市原补贴对象,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残疾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并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6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93.6元,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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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黄启艳
◆图/记者 孙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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