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积极适应综合执法改革下沉的要求,以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工作为契机,构建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六项机制”,搭建实体平台覆盖全市,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为推动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中山市制定了《中山市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的全方位大调解格局,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实质性化解纠纷“六项机制”。
同时,中山市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反馈预警机制,及时向复议机关反馈可能影响稳定的线索和隐患。对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法过滤的行政纠纷进行引导分流,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在法治框架下把更多的行政纠纷引入行政复议渠道来解决。此外,中山市还建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受理机制和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协助配合机制、行政复议案件联合调解机制。
目前,全市24个镇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综合岗”和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并安排专岗专人,负责排查预警、引导分流、咨询受理、协助案件调查和调解等工作。
2019年以来,中山市基层复调对接工作站接受咨询580多人次,代受理复议案件334件,调解涉行政争议的案件1638件,联合调解复议案件近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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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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