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南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万名职工送保障”活动,为工会会员购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下称“住院二次医保”)。
据悉,此次“万名职工送保障”活动时间为5月至11月,各基层工会研究确定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名额,并于7月8日前报送《2020年“万名职工送保障”活动参与回执》。
此次为基层工会会员购买“住院二次医保”,每份费用为95元,保障期为一年。根据南区总工会经费预算,拟分配给各基层工会购买名额共1842人。其中,南区总工会有1400人作为省总(市总)工会分配名额,费用由省总(市总)工会承担75元,南区总工会承担20元。其余442人的购买费用全部由南区总工会承担。
会员参保后,首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20%)的8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20%)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
根据《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要求, 严格按照“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80%”的参保规定,重点向曾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模范职工之家”、“集体协商规范化示范点”、“优秀工会义工组织”等称号的企业倾斜,向先进人物、困难职工、环卫、公交、押运、快递、货运司机等群体以及奋战疫情防控一线的职工倾斜,向已缴纳工会经费且未赠送“住院二次医保”的工会会员倾斜。往年已赠送“住院二次医保”的工会会员,原则上不再重复赠送。
根据各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购买“住院二次医保”情况,结合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缴费金额所占比例并兼顾平衡进行名额分配。
各基层工会除南区总工会分配名额外,可以基层工会名义购买,费用自理。
另外,中山市总工会为南区每位困难职工(2019年特困职工、2020年春节送温暖对象及2020年上半年确认的困难职工)购买“住院津贴”和“住院二次医保”各一份。其中“住院津贴”每份费用80元,参保后职工因病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按有效住院治疗天数可以领取每日60元,最多不超过5400元住院津贴互助金。因此,困难职工无需重复参与本次“万名职工送保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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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见习记者 王蔚然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蓝运良
◆编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