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山市粮食流通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开始申报。主要支持对全市粮食流通具有重大影响、与粮食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扶持标准按照项目具体类别给予相应的补贴,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符合扶持范围和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尽快提交资料,并完成在线申报。
据了解,申报单位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粮食购进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加工、运输、销售及储备等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建有相应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库存台账,并按时向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粮食流通报表;社会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支持的项目包括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粮食加工生产线项目、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绿色储粮技术项目、粮食流通市场发展项目、粮食重点扶持企业项目等6类项目。扶持标准采取定上限按比例补助或定额补助的扶持方式。上述项目最高补助额不等,最高为100万元。如粮食流通企业投资新建(或扩建)超过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具有完善的报建手续的粮食流通仓储设施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给予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
对于自创品牌和销售规模较大的重点粮食企业,也将进行相应的扶持。对于已建成粮食加工生产线,创立自有粮食销售品牌,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粮食流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销售收入超2000万元的粮食流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粮食流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5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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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黄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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