骐玮TALK |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补缴1%”,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 记者 谢琼 杨骐玮 王蔚然 黄艺杰 发布:2022-09-23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补缴1%”,到底该怎么补缴?这是最近中山市民热议的话题!我们先了解一下政策背景!2010年6月,中山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医保政策。2021年12月起,中山对职工和城乡居民实行分类保障。为让更多参保人有机会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在2021年12月出台的《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中,就规定了符合特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补缴累计为相应的职工年限。

那哪些城乡居民符合规定可以补缴呢?2010年6月起至2021年11月,在本市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或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且以本市城乡居民身份按1.5%的费率逐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个人需要可按办法实施上月(即2021年11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1%的费率,一次性补缴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全部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缴的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

简单来说,补缴1%的政策,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通过补缴1%,可累计计算为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让更多参保人有机会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其中补缴(1%)约涉及68.5万参保人切身利益。

重点来了,补缴1%并不适用于全部参保人,一直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已经办理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不是补缴1%的对象范围。

怎么看自己是否符合补缴条件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点击“医保查询-查看更多,再点击中山市医疗保险补缴1%托收单查询,就可以查看符合补缴(1%)的月份和金额。如果里面有你的补缴信息,那你就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了!

关注骐玮talk,关注中山+,重要信息别错过!


编辑 高倩荷 二审 孙俊军 三审 吴森林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