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10月28日凌晨,坦洲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坦神北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日1时58分,女子陆某驾驶一辆粤J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执勤卡点,民警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陆某面色通红,身上酒气明显。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51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即依法将其带往医院抽血取证。
据陆某交代,10月27日晚上11时许,她和朋友在坦洲镇汇昌酒店附近路边宵夜摊喝了两瓶啤酒。宵夜结束后,她觉得回家路程仅有一公里,又是深夜,不会遇上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驾车返程,不料刚上路就被执勤民警拦下。
10月29日,司法鉴定报告出炉,陆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3.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陆某当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她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案件后续将移交司法机关审理判决。
办案民警表示,在日常查处的酒醉驾案件里,不少驾驶人都存在类似误区,以为“喝得少、路程近、夜深没人查”就不会出事,最终难逃法律惩处。交管部门借此提醒广大市民,酒后驾车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摩托车防护性能弱,一旦发生事故,驾乘人员伤亡风险更高。请所有驾驶人牢牢守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底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编辑 江慎诺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林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