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中山市民何某在东凤镇参加乔迁宴饮酒后,因等待代驾许久未果、抱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中被开展夜查行动的东凤交警当场查获,其呼气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12月30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何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确认属酒后驾车。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何某将被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据悉,随着元旦、春节等假日临近,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市公安交警支队统一部署,东凤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持续组织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12月29日晚,交警大队在105国道东凤镇大润发红绿灯路段设卡执勤,重点排查过往车辆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8时许,一辆粤T号牌小客车行驶至执勤点时,被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民警现场发现驾车男子何某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80mg/100ml,已达到涉嫌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后,民警将何某带往东凤医院进行抽血检验,以进一步固定证据。12月30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何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确认属于酒后驾车。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何某将被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在调查询问中,何某向民警供述当晚他应邀参加朋友的乔迁之宴,席间饮用了三四杯红酒。宴会结束后,他通过手机平台呼叫了代驾,但长时间等待后仍未等到代驾到场。急于回家的何某心存侥幸,认为可能不会遇到交警检查,便自行驾车出发,不料刚行驶不久就遇上了交警夜查。
>>>交警提醒
当前元旦、春节将至,涉酒驾车违法犯罪大概率呈上升趋势。全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酒驾专项整治力度,在夜间等关键时段开展全市性酒驾统一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饮酒后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否则不仅会面临严厉处罚,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 张英 二审 朱晖 三审 查九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