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中山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育津贴发放新政。企业职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分娩或施行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由职工本人申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切实简化申领流程、缩短待遇兑现周期。
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此前,生育津贴需经个人提交材料、单位进行申请、医保部门核发、银行划拨单位、单位转发个人五个环节,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个人,不仅耗时久,还可能遇到个别企业延迟发放问题。
市医保部门介绍,12月1日(含当日)后,新政将原生育津贴业务优化为个人提交申请、医保部门核发、银行拨付个人三个环节,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让生育保障更及时、更安心。
需提醒的是,申领生育津贴时,需保证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记者了解到,职工可通过“中山医保微网站”线上便捷申领生育津贴,全程几分钟即可搞定。
关注“中山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中山医保微网站”,点击“生育保险”板块中的“生育津贴申领一键办理”,阅读告知书后进入申请界面。按界面提示填写生育信息、待遇发放方式、个人银行账号等内容,其中拨付对象选择“个人”,并按要求上传病历资料(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等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点击“我的医保档案”,找到“健康档”后点击“生育津贴发放查询”,即可了解津贴发放状态及到账情况。
职工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病历资料(住院需提供医院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需准备清晰的门诊病历,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或流产需提供含休假意见的病历)和《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前往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线下申请。
编辑 张英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岳才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