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加强土地供后监管,积极处置盘活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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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山自然资源
发布:2024-12-24
【12月24日】 中山市海域浪高0.2-0.5米,高潮时03:45和18:48,低潮时12:38;南海大部海域有大浪到巨浪。
自“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以下简称“第二分局”)以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为抓手,积极盘活低效闲置土地为目标,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以土地要素助力项目落地,奋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构建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贡献力量。
第二分局对闲置土地处置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整理,编制办事指南并定期进行更新,制作政策变化大事记。加强与镇街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镇街做好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相关工作。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时面向经办、办事点和镇街进行讲解,组织专题培训,调整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对办理闲置土地业务的群众,分局在前期进行温馨提示;对到窗口办理规划报建或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的群众,窗口工作人员派发《关于办理闲置土地处置业务的通知》《闲置土地处置业务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提醒产权人在办理施工许可或不动产登记业务前先进行闲置土地调查。业务办结后,第二分局出具用地闲置处置情况告知材料并通知产权人签收,并告知用地闲置处置具体情形和办理期限,群众可合理地安排报建或不动产登记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自6月15日起,原委托下放各镇街的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权限收归市局统一行使,第二分局从原来的以复审为主的权限调整为闲置土地处置和放行的全部权限。分局积极做好事权收回各项工作,包括提前理顺审批流程,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镇街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镇街职责和协助的工作内容,对办事负责人以及分局经办人员组织培训,确保事权收回后闲置土地各项业务的有序运作。

第二分局联合相关镇街,根据超期开竣工用地清单进行调查以及违约认定审核呈批工作,对前三年存量用地开展违约调查认定前期工作。此外,梳理分局成立以来的供应用地清单,比对供后监管系统数据,对项目用地进行开竣工提醒。在分局供地会审中或项目辅导工作中,明确动工开发的标准,要求项目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动工开发,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下一步,第二分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提高自然资源配置效率,以要素保障之“强”,助发展大局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