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揭牌成立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蔡伟强 王锴熠 发布:2024-09-20

9月20日,历经2年精心筹备的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正式揭牌成立。该鉴定所的设立填补了中山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空白,标志着中山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揭牌现场。(洪喜鹏 摄)

在揭牌仪式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以及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

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于2024年8月获得广东省司法厅的批准,由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设立,是中山市首家专门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机构。值得一提的是,该机构还拥有广东省水行业内首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实验室,配备了尖端检测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后盾。

据了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业务覆盖了污染物性质鉴定等三大核心领域。(洪喜鹏 摄)

据介绍,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不仅是中山市的首家同类机构,还是广东省内继广州、深圳之后第二批获准成立的鉴定机构之一。该鉴定所占地2000平方米,设有实验室、微生物室等专业的检验场所,并配备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等大型设备60余套价值2300余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目前,所内共有13名具备专业资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其中10人持有高级职称,多名鉴定人还荣幸入选了广东省各地市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

鉴定所的业务范围广泛,覆盖了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等三大核心领域,基本上能够满足中山市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处理方面的各种需求。

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鉴定所的成立不仅代表着中山市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更是中山公用集团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环境+资源”与“科技+资本”双轮双核战略的具体成果。鉴定所将秉持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工作作风为各级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部门提供专业的司法鉴定意见,利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这一新质生产力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本地快捷、科学的鉴定技术支撑,为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贡献,共同守护绿美中山。


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三审 赖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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