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补报补录指引→
栏目:推荐 来源: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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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请注意
镇街公办学校补报名
及民办学校第二次补录工作
将于8月15日开始
以下事项请知悉
↓↓↓

镇街公办学校补报名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smart.zsedu.cn/rxweb/index或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山市教体业务服务小程序”登录手机端,平台将在每天晚上10点至凌晨4时关闭进行维护)补报,户籍所属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民办学校第二次补录

尚有剩余计划或因家长放弃录取注册仍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学校,经所属镇街同意,可进行第二次补录。未登记入学信息或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民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学生,家长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smart.zsedu.cn/rxweb/index或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山市教体业务服务小程序”登录手机端,平台将在每天晚上10点至凌晨4时关闭进行维护)登记入学信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学校所在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参与民办学校第二次补录的学生和家长务必留意:家长务必了解清楚所填报志愿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方可填报补录志愿,凡被补录录取的学生不可再放弃录取结果。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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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0802人浏览   202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