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行动中,发现兴工路一服装仓库,使用面积约500平方米,仅设置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 7.2.3 条之规定,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消防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
针对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仓库进行了临时查封,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整改火灾隐患。

查封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仓库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宣传教育,解析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出如果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场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火灾隐患消除。
下一步,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夯实社会面防火墙,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
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三审 赖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