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半年考·成绩单丨上半年,中山海关受理企业主动披露申请同比增33.3%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记者 林燕英 通讯员 何雪雁 发布:2025-07-1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从2022年起海关总署出台了企业“主动披露政策”。据统计,今年前6个月,中山海关共受理企业主动披露申请68起,同比增长33.3%,涉及货值约2965万元,相关企业全部享受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政策红利。

中山海关关员到企业核实主动披露相关情况 通讯员 黄妙双 摄

“海关的主动披露政策,推动了我们及时纠正报关错误,没有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是一个非常便利的容错纠错机制。”中山某公司关务负责人周先生说,企业最近对今年第一季度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自查,发现有3份出口报关单的货物价格、收货人等申报错误,立即向拱北海关所属中山海关递交主动披露报告。

该公司主要生产电器电机等,产品销往全球80余个国家和地区。受理企业申请后,中山海关立刻派员了解具体情况。经核实,该企业披露情况适用“主动披露”政策,不予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级也未受影响。

“有差错的报关单若不及时修改,将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回笼,也对我们及时交货产生影响。在这次主动披露报告提交后不久,我们通过检查,发现委托的报关公司在5月份也报错了一类商品的海关编码,我们马上要求报关公司向海关申请主动披露。”周先生表示,“通过这两次主动披露,我们总结经验,对内部管理进行了优化,并设置了财务复核程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努力有效提升公司在海关和行业内的信誉度。”

“进出口企业、单位通过自查发现其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的,经海关认定后,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稽(核)查五科科长任汉毅介绍,根据海关总署2023年第127号公告,对于企业主动披露被处以警告或100万元以下罚款的,不纳入海关信用记录,对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披露后,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其原有的快速通关、低查验率等便利化管理措施。“该公司此次向我们主动披露的违规行为,海关最终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我们也鼓励更多企业通过海关主动披露政策及时纠错,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早发现早披露,降低合规风险,享受诚信红利。”任汉毅说。

中山海关提醒,企业在递交主动披露申请时,可以自主选择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备案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线上提交。


编辑 何淼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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